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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章 菊花求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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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话说现在的年轻人怎么能这样呢?

    我们总共才见了不到24小时吧,居然为了那可笑的父母之命来给我求婚,就算我们是鼠,也要有最起码的节操呀!

    “你应该答应他。”身后一个轻飘飘的声音传来。

    我转头一看,原来是强生,我气不打一处来:“蟑螂不仅喜欢钻墙角,还喜欢听墙角吗?”

    强生依然穿着那件白袍子,步履悠闲的走过来:“他的条件不错,你嫁给他,不愁吃穿。”

    “是不错。”我点点头同意,然后调侃道:“你嫁他?”

    “我倒是想以身相许,可惜人家大灰鼠看不上我啊。”

    “哦……那你可以去死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?”强生不解,偏着头看我。

    我耸耸肩,抖抖胡须:“回炉重造,再变成鼠,所幸我们鼠四个月就成年了,你还有很多机会重来。”

    强生连忙后退,头上的两根麦须子颤抖不停,连忙推迟:“还是不要客气,留给你吧。”

    我凑到菊花上闻闻,除了菊花本身的清香,还有清晨的露汽,甜甜的。

    东灰说他是第一次送花给女孩子,可天知道,我也是第一次收花,而且还是爆放的菊花。

    “什么时候开工?”

    晨光铺洒下来,像是给重峦叠嶂的山镀上了朦胧的金纱,美轮美奂,莺唱蝶飞,雁回蜂转,万物俱忙。

    强生把身上那白如雪的丝袍脱下来,捧到我眼前:“这个你帮我拿着。”

    我一巴掌拍在他的头上,没好气道:“好你个小样儿!简直得寸进尺!我答应帮你,居然还敢使唤我?”

    强生哎呦呦的离我一尺远,闹嚷嚷道:“你误会我啦!一会儿我潜伏进蚕洞,如果穿得这样亮堂,岂不是增加了暴露的因素?”

    我一想也是,在光线暗的地方穿得像雪一般白,不让人注意都难。

    可是我不能这么便宜他,话说有这样叫人办事儿的吗?不送礼就算了,还要使唤我做苦力。

    他好像没有搞明白,我们两个到底谁帮谁?

    我转身返回洞中,他急急的跟进来,我找了一处墙角放下菊花,然后打开一罐蜂蜜,慢条斯理的吃起来。

    强生嬉皮笑脸的凑上来:“那个……那个鼠姐,我还没吃早饭呢。”

    我抱着蜜罐坐到对面的床上,黑着脸道:“我帮你忙?还得我请你吃饭?你脚长得比我多就了不起吗?”

    他把袍子塞到我怀里:“这个抵押给你,今日得来的冰蚕丝我也分你一半儿。”

    我算是看清这厮了,昨天还说这袍子是借蜘蛛的,今天就把别人的东西抵押给我了,真是狼心狗肺的家伙。

    不过我春光一向说话算话,我把蜜罐扔给他,催促道:“快些吃,吃完速度做事儿,至于冰蚕丝你还是留给你娘亲吧。”

    太阳快要爬到树枝正中的时候,我们两个偷偷摸摸的爬上了那棵古桑树。

    蚕洞的入口在桑树的第一根树杈中,由于这里蚕工密集的出入,容易被人发现。

    我们选择了第三根树杈,据强生得来的情报,这里一般只有蚕王一人出入,相当于现代大厦中boss的专梯。

    我注意到那些蚕工都是单色的,有红色的,有黄色的,还有绿色的,强生说有七种颜色,蚕工对应的颜色生出对应的蚕丝。

    我很羡慕他们有着斑斓的色彩,以前我还笑熊猫永远只能照黑白照片,现在报应到我身上了,我这只斑点鼠从此也是黑白照片的命。

    强生躲在一大片树叶后,贼头贼脑望着黑漆漆的洞口。

    我坐在他旁边,那件儿光鲜亮丽的袍子,被我毫不客气的当做了蒲团,铺在了尾巴下面。

    我简单的摘了几片树叶做伪装,没办法,谁叫我个子比他大。

    强生又掏出怀里的地图,独自研究着。

    我见半天没有蚕出来,火辣的秋老虎也是猛烈的,加上来干不光彩的事儿,我的每个毛孔都心虚的开始冒汗。

    “还要等到什么时候啊?早知道吃完午饭来……”

    “快好啦……你有点儿耐心……”强生头也不抬的安慰我。

    我只能忍气吞声,谁叫我们现在是同一条绳子上的蚂蚱,我已经上了他的贼船,就要同舟共济。

    忽然,有什么东西从洞口爬出来。

    我一个趔趄,差点从树上掉下去。

    刚刚在下面看到的蚕工全都是五颜六色的,当时我就觉得十分稀奇,可当我见到眼前的怪物,着实吓了一跳。

    蚕王简直就是人面蚕身的怪物,脸部是个年轻的女子,卷翘的睫毛让她的眼睛看起来很是迷人,蠕动的虫身还挂着连续七彩环。

    我用尖尖的指甲搓了一下小蟑螂,示意他准备行动。

    蚕王昂首挺胸的朝前爬去,微微翘着的尾巴分着剪刀叉子,左右不停的摇摆。

    我估计我整张鼠皮都起了一层鸡皮疙瘩:“蚕王到底是公的还是母的?”

    强生用白痴的眼神望着我:“当然是公的,如果是母的,我就用虫格魅力征服她。”

    我忍住要吐的冲动差点踢他下去:“就凭你?省省吧……快点做事儿,再贫嘴,小心我揍你!”

    强生把地图也塞给我,东张西望一番,确定没人过来。

    “我进去了,如果有情况,你就大叫救命。”

    我俏皮的眨眨眼,很是难为情道:“如果有情况,我肯定大叫非礼!”

    蚕王是公的,这点儿倒是可以利用。如果他敢碰我,我一定大叫非礼,这是女人的特权。谁知道虫子的世界有没有bl或者gl恋的?额……想多了。

    这回换强生差点掉下去,他倒吸一口凉气:“女人,真狠!”

    强生进去了,我就成了小偷的从犯,畏畏缩缩的给他放哨。

    我忽然想到了陈佩斯的小品《警察与小偷》,早知道我也去搞一套虫子的布偶装,至少被虫发现也可以蒙混过关。

    可惜我现在手上的道具不多,一件儿二手的蛛丝袍子,还有一张不伦不类的地图。

    日头渐渐爬到了正中,浓荫如盖的古树下洒下了一地的碎金。

    这样的空山寂林中,垂緌的蝉儿吸着美味的树汁饮料,时不时来一段高亢的震翅摇滚,日子过得比谁都摩登舒服。

    相比之下,我就惨淡多了。

    那强生进去了很长一段时间,看树荫下的影子就知道,原本来拉长的黑影,随着日头的垂直照下来,影子都缩成了一个光斑。

    我跨坐在洞口不远处的树杈里,周围都是密集的叶子,还有黑的冒光的桑果。

    可是我不敢随意乱吃,也不敢随意乱动。

    这个做小偷我还是第一次哈,心里素质不过关,心虚之下,纵然不是草木皆兵那样神经质,可难熬的时间我都是数着秒过。

    我的位置很隐蔽,至少除了突然闯进来的七星瓢虫,我还没发现其他情况。

    过了不知道多久,就在我神经都快崩断的时候,黑洞洞的蚕洞里出现了悉悉索索的声响。

    我心下一惊,不好的感觉像雾霾一般笼罩上心头。

    只见陆陆续续出来了一群花花绿绿的虫子,它们个个瞪着凶恶的眼睛,如临大敌的向一个地方冲去。

    这时,我真的确定是出事儿了。

    因为它们直接去的那根树杈,是一开始我身藏的地方。

    我得感谢一下这个太阳,因为它太毒,我只能不停的变换着位置,躲着它晒我。

    这个是以前做女孩子的时候一种习惯。

    我的先天条件有些不足为外人道。

    小时候出去玩儿的时候,老妈的闺蜜夸我,总是说,“哎呀,你看这闺女长得……可真懂事儿啊!”

    刚开始的时候,我挺开心,小孩子嘛,喜欢被人夸奖。

    后来长大一点儿,我才知道别的女孩都有“长的可爱”,“长的漂亮”,“长的苗条”,而不是像我,没有好的词语可以形容,直接第一次见面就能看出我“懂事儿”了。

    每次的六一儿童节,青年节,文艺晚会,我可郁闷了。

    老师挑选代表班级去表演的女生,从来都是和我八竿子打不着。

    后来我想出来一个出风头的办法,那就是拿奖状。

    奖状也不是很好拿,除了成绩好,还得讨老师喜欢。

    成绩倒是没问题,老师却怎么也不喜欢我。

    我是属于哪种学生呢?

    大家都看过《亮剑》是吧,女孩子应该兴趣不高,可我喜欢看啊。

    那个李云龙的部队,每次打仗都和土匪强盗一般冲最前面,所以每次他也是最容易立军功的。

    我们部队的赏罚分明啊,今天李云龙还是团长,说不定明天就因为闯祸,被贬为被服厂的厂长,也就是搞后勤的。

    这对于军人来说,是天大的羞辱。

    我也是老师眼中那种喜忧参半的学生。

    话说我努力奋斗,终于在期末考试得了第一名。

    开学后老师上报得奖人员的名单,她挺犯难的。

    别的班第一名同学都是没有悬念拿奖状的,可是我,老师在失眠了无数个夜晚以后,终于决定还是给我一次出风头的机会。

    就在奖状颁发下来的头一天,发生了一件超级不愉快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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